江西省政协前副主席胡幼桃因受贿被判刑

2026年10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胡幼桃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决定对胡幼桃处以十三年有期徒刑,并罚款三百万元人民币。此外,追缴其非法所得及孳息,没收的财物将上缴国库,若不足部分将继续追查。

审理过程中查明,胡幼桃在1997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如工程承揽及职务调整,非法收受赃款,总额超过4364万元人民币。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因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而应受到法律制裁。考虑到其受贿行为存在未遂情况,主动供述并全数退还受贿款,法院决定根据相关法律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于2026年7月29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提供了证据、胡幼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充分表达意见。胡幼桃在最后陈述中承认了罪行,表示悔过。庭审旁听的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群众。 南宫娱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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